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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深圳开展第七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 焦点热议

2023-06-09 12:29:00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6月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的通告。申报工作受理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14日,通告明确:

奖励条件


(资料图片)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其车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整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大于350kw,按照满载等速法续驶里程大于300公里:以工信部公告和《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为准;

(二)满载最大爬坡度应大于50%:以《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39-2018)专项测试报告为准;

(三)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284-2017)车型目录: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首次投入营运时间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以车辆《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

奖励标准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对已确认申领第一、二、三、四、五、六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企业信息和车辆里程、收款账户等数据进行了固化,系统对后续的里程和申领资金将自动累计,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最高里程为22.5万公里/车。

原文如下: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第七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七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项目

第七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2022年8月-12月纯电动泥头车运营里程奖励补贴)。

二、奖励对象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对象是从事纯电动泥头车运营,产生超额减排效果的单位,即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单位。

纯电动泥头车在市内发生过户的,以提出申请时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奖励对象。纯电动泥头车转出本市的,取消奖励资格。

三、奖励条件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其车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整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大于350kw,按照满载等速法续驶里程大于300公里:以工信部公告和《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为准;

(二)满载最大爬坡度应大于50%:以《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39-2018)专项测试报告为准;

(三)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284-2017)车型目录: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首次投入营运时间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以车辆《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

四、奖励标准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对已确认申领第一、二、三、四、五、六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企业信息和车辆里程、收款账户等数据进行了固化,系统对后续的里程和申领资金将自动累计,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最高里程为22.5万公里/车。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14日。

(二)受理方式:通过“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申报,同时提交《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收款账号确认书》。

六、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纯电动泥头车所有人登陆“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s://jpw.jtys.sz.gov.cn:25001/cddbt/login.jsp),在线查看已公示固化的里程数,确认里程并填写奖励资金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后,申请单位上传收款账号确认书(盖章版)至申报系统,正式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同时将纸质收款账号确认书原件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及审查

申报系统自动对比申请单位、车辆及金额等信息;通过申报系统核验的,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三)诚信征询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中国信用网、信用中国(广东)、深圳信用网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查询,了解申报企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联合惩戒范围。

(四)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申领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异议调查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申请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奖励发放

市交通运输局收到申请企业的收款账号确认书后,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生产企业共同指定的资金账户。

七、其它说明

若需要重新变更收款账户或遗忘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需找回的,请于6月8日前联系咨询电话进行处理。

八、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发展处咨询电话:0755-25266705。

九、监督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55-12328。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七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对象清单

2.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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